经过蜂蜜的渗透,野猪肉本身的粗糙,也得到了相当的改善,吃起来,反而更富口感。
于是这段时间,方天的主食基本就是这两样,大骨汤与红烧肉。
肉,肉,肉。
不是骨,就是肉。方天以前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有这样的一段吃货生涯。更没想到,以这种程度地拼命地吃,不但没有胖上一点,反而是消瘦了。
但是身体,嗯,不论是体质还是精神,都在以可以明确感觉到的速度,一天一个模样。
一直在提升!
既然如此,方天还有什么好说?那就只有将吃进行到底了。
不过如此这般,十数天过后,方天也慢慢发现了,这种形式的修行,也不是每天都进行最好。以一天一次这样的幅度,外在的滋补,似乎有点赶不上内在的更新与消耗。
或许也未必全是滋补的问题。
但不管怎样,方天把修行的幅度,从一天一次,降到了两天或者三天一次。
这样一来,果然,感觉更好了。
于是,就这么地继续下来。
其间发生点小小的趣事,那就是大院里的那群小家伙,近水楼台先得月,天天都有红烧肉吃——至于方天的另一味“美食”大骨汤,他们绝对是敬谢不敏的。
仅仅十来天,大院里就多了好些个小胖子,当然,胖的程度还不怎么厉害,但已经相当明显了。
小琪琪每次都吃得小肚子滚圆,然后就撒娇着向方天埋怨,让方天驾着大风筝,带她到天上玩,消食。方天只得应了,也不厚此薄彼,大院里所有的小女娃以及八岁以下的小男娃,都捎上了。
至于小伯格小迪克小奥加等小家伙,嘿,被枫林的大家伙们给操练上了,天天练武练得叫苦连天。但是每到吃的时候,还是放开肚子,猛吃。
猛吃,猛练,然后更猛吃……
这算是一个恶性循环?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每天都在幸福与痛苦之间徘徊。幸福当然是放量猛吃,痛苦么,就是鼻青脸肿,然后腰酸腿痛胳膊疼了。
但是进步也很明显。
一个个虎虎生风。虽然是小家伙,但那属于武者的气势,已经微微显露了。
见得此状,欧文安德森等人自是欣喜万分,于是更加用心用力地操练这群小家伙,让方天接到一次又一次哭丧着脸的求诉。
方天当然告诉他们,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苦小痛算什么?
要不,下一顿的红烧肉,你不要吃了?
这当然不行!
那么,继续!
就连一群大家伙,练武的劲头也被带起来了,当然,他们的红烧肉也没少吃。
枫林大院,自方天而下,整个大院,都形成了一股吃的风潮。
这真是一段大碗吃肉的日子,当然,大碗喝酒就免了。就算现在,枫林已经走向大发展的道路了,大碗喝酒般那种浪费,枫林众人也是舍不得的。
这个世界的酒,真的有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