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中信不是**,相反,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虽然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端着一张憨厚的老脸混日子,其实他比谁都敏感。
正因为自己没有什么本事,所以他才会加倍的用心去揣摩别人的心思,想从比自己聪明的人哪里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他非常注意别人都不在意的一些细节。
能记住邹同脚步声两次不同的变化的人,不管是谁都不能说这个人是笨蛋,更不要说从脚步声的轻重推测出事情结果的人,这种人我们一般把他称之为奇人!
邹同虽然对石中信的敏感程度很惊讶,不过心中有事情,看着石中信那张憨厚的老脸也就忽略了这种感受。
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他就把酒杯倒扣起来笑道:“今日是我当值,本不该喝酒的,可是你拿大将军的胜利来劝酒,我不得不饮一杯。
老石啊,你前面说的那件事情,如今还能做吗?”
石中信往嘴里又倒了一杯酒道:“当然能做,开始的时候还担心云侯不能取胜,现在有大胜背书,自然没有问题,老邹啊,你先告诉我云侯到底战胜到什么程度了,是击败耶律花塔,还是击溃?”
邹同小心的四处看看小声道:“全歼!一万四千蛮人一个都没有跑掉!”邹同又把整个唐县之战给石中信讲了一个明白。
“痛快!”石中信的大手在矮几上重重的拍了一巴掌叫好。
“战俘多少人?咱们兄弟分些不在册的活人战俘就吃用不尽了。”
邹同摇摇头道:“没战俘!”
“怎么可能?”
邹同苦笑道:“本来有六千战俘的,被大将军挖了一个坑全部给活埋了!”
“坑杀?”石中信听邹同这么说顿时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小点声,大将军现在正处在暴怒之中,他现在样子很吓人,唐县的百姓在战前就跑了一部分,剩下的也被耶律花塔的蛮人部下给杀光了,然后大将军再把蛮人给杀光了,你算算,唐县那个地方哪里还有活人,称之为鬼乡都不稀奇。”
石中信肉痛的咬牙道:“到底还是年轻啊,坑杀战俘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啊,还会被朝中的那些老夫子指责的,不如留下来卖给我们,他的麾下猛士还能多几文钱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