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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整军行动

竟然连栅栏也不设,附近唯一的高点——这个小山包也不设警卫,这个部族也太自信了。他们想干什么?1500米,噢,应该叫1500大尺,快马奔去需要15分钟,全速冲击的马刚好会在1000大尺时力疲,对方有充足的反应时间。

偷袭是不成的,强攻吧。

“炳元,你带一旅人马,以一个战斗排(40人)为一个攻击正面,成16列攻击进入对方营帐,杀掉所有反抗的人。刘荒,带一个旅,自左侧前进,不要进入对方营帐,要在营外游走,用弓箭远程攻击,何时攻击由你自决。”

管亥在山坡下把队伍展开,带着队伍缓缓的奔上了坡顶,又缓缓的驰下山坡,向对方的营帐奔去,四个排的士兵整齐的组成一列,排长在队列中间不停的吹着铜哨,借以控制队列的前进步伐,班长在每班士兵的最右侧,喊着口令,控制队列的齐整,经过这班排的两级控制,整个横列成组成一条笔直的直线向前奔跑着。

“多么完美的行军啊”我感慨道:“但愿也是场完美的进攻”。

1000大尺,对方经过最初的慌乱,已经组织起来,约800名部族勇士,手持长弓站好了队列,妇孺被迅速的集中起来,不断的还有勇士拉着马匹向阵前集中。

“训练有素啊”,我看着对方迅速的集结,心头一阵紧张。

本来,我可以通过与他们和谈或其他手段与他们接触,但由于这个部族太大,在这时代,1000多名勇士足有毁城灭国的力量,把他们放在我的东北面,让我寝食难安。

管亥开始加快马速,马奔跑得越来越快,前四排骑士向天直立的长枪已开始平举,这次我带出来成建制的一个师,马上骑士配备齐全,6米骑枪刺击,然后弃枪用配刀拼斗,这新式的打法会让敌人难受的。

部族勇士开始放箭,好快的箭速,瞬间连放5箭,看来他们也没有谈的打算。长长的铁流奔了上去,第一排士卒与敌方撞击在一起,骑士们的骑枪迅速的把对方阵营撕开了一个口子。随即,弃枪后的骑士向两翼散开,一边抽出腰刀,第二排骑士举着骑枪扑了上去,扩大着缺口。我们的攻击就像一排排浪涛,不停的冲击对方的阵脚。

第六排,管亥冲上去了,他挥舞着兵器虎牙,把一个个挡路的人直挑上天空,顺手又用虎牙上的獠刺,钩倒了一个站在阵中指挥的人员,好,他与对方骑兵开始短兵相接了。

对方的骑兵显然骑术精湛,身子在马上扭来扭去躲避着攻击,不停地向我方挥出闪电的一刀。经过初始的混乱,我方骑兵显然记起了我的教导,班排长发出呼喝,士兵们以班为单位扑上去,从对方的大阵中撕下一部分人来,一个排士兵迅速的围住这几人,屠杀结束后,士兵又扑向对方大阵,撕下一块肉来,继续这种我称之为“狼群”的战术。管亥则带着一排士兵不停地向对方阵心杀去,沿途不断的击杀对方大将,终结对方最强力的抵抗。

没有悬念,深夜时分我们结束了这场战斗,对方的抵抗很顽强,我们为此付出了200余人的伤亡。但显然,我们的战术是犀利的,这让每个人都很兴奋。

踩着一地的鲜血,绕过横七竖八的尸体,我走进了敌营。火把的光照下,管亥黑亮的脸上闪着得意的目光,拉着一匹黑亮亮的大马向我走来:“主公,如此高大的马你可曾见过。”

抬头看去,吓了我一跳,这马明显比我骑的马高一大截,在它面前,我的马好像是不足年份的儿马。我跳下马来,伸手去够马头,啊,这马头足足有2米4高,马身异常粗壮,粗大的马蹄,粗大的马尾,骨骼都比别的马大一号。赤兔?传言赤兔马就异常高大。我疑惑的伸手***马,**颜色是黑的,赤兔应该是火红色。历史上怎么没有这堪与赤兔一比的大马。乌骓?

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词:佩尔赛马。这种出生在加拿大北方的赛马,身躯高大,马头伸展的话,**高度就有两米四以上,体重在一吨左右,每天吃的草料要有9公斤左右。传言这种佩尔赛马,最初栖息地在西伯利亚,后来不知在何时渡过白令海峡到了加拿大北方,而三国时代,白令海峡的水并不深,冬天海峡结冰后就更容易渡过了。

莫非这就是佩尔赛马,莫非赤兔也是一匹佩尔赛马。

“立即搜索马厩,寻找一下,是否还有更多的大马,告诉士兵,别惊吓了大马。”我立即下令:“叫刘浑上来,询问一下俘虏,他们为什么到这?来干什么?这马是怎么回事?”

我抬头看着夜色笼罩下的营帐,心中充满了疑问:“刘荒哪,刚才战斗我只注意观察管亥,我们派出的另一队人马到哪去了,来人,把刘荒叫来。”

审问的结果出来了,原来这是一个莫护鲜卑的部落,他们由于部落中捕获了几匹好马,受到了冒顿单于的威胁,冒顿单于要求他们交出好马,否则灭族。于是他们与公孙世家联系,取得公孙世家同意后进入卢龙塞,在此地牧马。当然,他们向公孙世家隐瞒了拥有好**信息。由于有卢龙塞士兵的掩护,他们并没有在营寨中戒备,没想到遭受我们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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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的幸存长老反复向我强调,他们受到了公孙世家保护,我们攻击他的行为必将受到惩罚。

惩罚,这世界就是强者的世界。如果有惩罚,就让它来吧。我挥剑斩杀了其中一名长老。

冷笑着说:“这是惩罚你们对我的不恭,现在告诉我,这种大马有多少匹。”

无言,这些长老真是硬骨头。等等,莫护鲜卑,不就是后来的慕容鲜卑么?这个部落在三国初期,不知因何原因,由大兴安岭辗转向南迁徙到辽西一带,首领叫莫护跋,曾被魏国聘请当雇佣兵,配合司马懿剿灭辽东公孙渊的叛乱,建立了不大不小的战功,被加封为率义王。这是后来五胡乱华中的一只异族,他建立的后燕国,打败了位于吉林东部到**东北部的高句丽,建立起北燕国,迫使高句丽迁入**,并统一全**半岛。

好,多谢你们强硬,我懒懒的发令:“全部杀光”。

转脸看着刘浑,我心中想,看来我是不是太软弱,五胡乱华期间,哪一个异族不是由于首领受了汉化教育,才来中原抢劫。就如小日本接受了唐朝与鉴真和尚的教育之后,也来中国抢劫一样。为什么中国式教育培育出的异族都是狼,培育出的中国人都不具有狼性呢,我会不会将来也养大一头狼。

刘浑虽小,但显然很聪明,看出了我眼中的杀机,立刻对我说:“还有别的俘虏,我们问一问他们”。转身飞快的跑出我身边。好机灵的小子,我心中暗赞。

答案很快出来了,部族有五匹这样的战马,两公三母,在我们发动攻击时,部族首领为我们攻击的气势吓住了,慌乱中只来得及带走两公两母的大马,和族中50勇士,向卢龙塞方向撤退,约定如果部族战胜,他们就去卢龙塞汇合,否则3日后他们就独自向西迁移。

如此一来,刘荒的去向也得到了解释,看来,逃走的人遇到了刘荒的部队,刘荒可能因为追击他们,所以迟迟未归,640人追击50余人,如果刘荒不犯错误的话,他们跑不了。

果然,天亮后刘荒带着人马回来了。奇迹,两公两母的佩尔赛马都没有损伤,但刘荒的人马受到了拼死的抵抗,追随首领的勇士都是族中最勇猛的战士,刘荒付出了60人的阵亡才解决了这50余人。据说在最后关头,部族首领曾想杀马,但最终选择了投降。

我大喜之下,对刘荒说:“你初次独立领军追击敌人,取得凯旋,让我这个老师甚为安慰,自此之后,你就改名为刘凯,以纪念这次胜利。”

“至于这些俘虏,亡我60勇士,全部杀光以祭奠我军阵亡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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