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漂亮而帅气的军装,其作用绝不是漂亮帅气四个字能够涵盖的。
无论是不是军队,一身帅气而统一的**都能提升这个团体的凝聚力和士气,而一身粗糙丑陋的**,如果丑的连这个团体的人都不肯穿上的话,所能起到的反作用也显而易见。
军装一定要帅,这样年轻人就会义无返顾的投军,这个道理在全世界都通用,所以兼顾美观和实用的军装,是所有军队的追求。
骷髅帮的人不可能人人都有一身帅气的的**,但精锐和军官得有,就算不帅气也行,可至少要统一,要让能穿上军装的人对自己的小团体有认同感有和自豪感,让没能穿上军装的人,对穿着军装的人心存敬畏和羡慕,努力让自己也成为穿上军装的哪一个。
对于布鲁斯的建议,高扬他们几个人全都连连点头,马伊德已经把对于建军的装备决策权全部交给了他们,不管是买什么武器,还是买什么军装,都将由他们决定。
骷髅帮有武装人员,但称不上有军队,事实上整个索马里也没有那支武装能称的上是一支真正的军队,而高扬他们能从零开始打造一支部队,这让他们产生了极大地兴趣。
武器可选的也就那么几种,基本上不用怎么讨论,但是军服的话,就有些让人头疼了,是只要作战服还是礼服也要,而军服这些东西帅气的不便宜,尤其是礼服,一套好礼服的价钱比一个士兵的武器还贵。
基本上确定下来要用什么装备后,高扬写了个清单出来,但是数量却没法定下来,因为他不知道具体要武装多少人。
列好清单之后,高扬看着马伊德,沉声道:“你们现在有多少人?能够武装多少人?还有,你是打算在将来继续扩充呢,还是打算维持目前的规模?我得知道这些才好确定购买武器的数量。”
“我们现在可以算成六百人,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在一天之内拉起一支两千人的队伍来,人人有枪。”
高扬不由吃了一惊,道:“这么多人?你说过骷髅帮控制的地盘上,一共也只有四五千人。”
马伊德笑了笑,道:“在华夏,人们上街的时候,必须带在身上的是手机钱包和钥匙,索马里里只要出门,首先要带的是枪,枪才是我们的必备用品,这里几乎每个男人都有枪,如果要打仗的话,我们有多少个男人,就有多少个能打仗的士兵。”
高扬摇了摇头,道:“还是那句话,能开枪的不见得就是士兵,这么说吧,如果脱产专职当士兵的话,你能有多少人?”
“一千人,至少一千人,这里的人没事可干,鱼都被欧洲的大鱼船给捞光了,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渔民,而且这里全是沙漠没法种地,所以除了当海盗和打渔之外,他们没别的事可做了,所以从两个男人里挑出一个专职的士兵来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