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才生下刚一天,就恨不得老爹**,惦记着继承遗产,拿着死鬼老爹的钱出去浪,这种不孝女留着还有什么用?</p>
罗锋真想立刻跑路,把她丢在这里自生自灭算了,都准备开启紧急脱离传送门,罗锋却还是咽下这口恶气,决心自己一力承担一家人跑路失败的风险。</p>
权衡利弊,最差最差的结局,哪怕真如小蛮所说,自己被天道弄死了,她捡了调查员通讯器跑回自由城,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结果。</p>
尽管不愿承认,对于自由城来说,罗小蛮的价值要高于罗锋,她若是真能继承罗锋的遗志,将来击败主神的可能性可比罗锋大得多。</p>
女娲神族起点很高,却不像某些世界的神族那么故步自封,是罕见的亲近人族,和人族一样具有创造力的神族。</p>
天赋超凡,又善于学习,罗小蛮的进步的速度将会远超罗锋,更不用说她还掌握着只有女娲族裔才能使用的女娲石制造技术,正是自由城紧缺的人才。</p>
拿自己的命换罗小蛮自由,对于自由城来说是稳赚不赔的买卖,罗锋恐怕一生都难达晋升十一星级超越神明的程度,罗小蛮却很可能在百年内成功,化身自由城的几大守护神之一,庇佑着一代又一代调查员踏遍诸天,直至挖掘出主神最后一点秘密。</p>
当然,站在自私者的立场上,哪怕罗小蛮对自由城再重要,也还不来自己一条**命能多苟活两秒。</p>
罗锋早有作死成功光荣牺牲的觉悟,想要苟且而舒服的生活,他就不会出任务了,在诸天万界中找个偏远小世界养老,他能活得比神明都逍遥快活。</p>
抱有这种心态,罗锋也就欣然接受了罗小蛮的说辞,不过他还是要确认一下,盯着小蛮的眼睛,认真地问道:“你真能在我死后继承我的遗志,发誓效忠自由城,以击败主神为最终目标不懈努力?”</p>
“我原本的理想是创造一个世界,然后在我创造的世界里培养一个智慧种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