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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惊天丑闻,迷蒙之罪

法官整个人都愣住了。</p>

手中的木槌,就那么静静的悬停在半空中,不知是放是敲。</p>

场内的观众也愣住了。</p>

他们的确是来吃瓜的。</p>

但是,也仅限于吃一场网络骂战的瓜而已。</p>

诽谤罪的审判,无论迷蒙老师和歌者谁赢。</p>

最后的结局,无非就是败者道个歉。</p>

可现在呢……</p>

涉及到犯罪了?</p>

“污蔑啊!!”</p>

“陈歌,你这是赤果果的污蔑,法官大人,我强烈要求现在立刻宣判庭审结果,他在诽谤!”</p>

迷蒙整个人像是疯了一样的大声咆哮着,眼球爆出!</p>

这是她最大的秘密,谁也不可能发现!</p>

……</p>

……</p>

十五岁那年,她初尝了禁果。</p>

虽然最后下场悲惨,但她还是迷上了这种滋味。</p>

所谓食髓入味,说的就是她了。</p>

然而,某天夜里。</p>

她尽情欢愉的时候,姐姐回来了。</p>

她至今也忘不了姐姐那时的表情。</p>

惊讶、痛苦、惋惜、自责……</p>

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怜悯。</p>

姐姐经受的是最保守的华夏教育,拒绝婚前同居。</p>

对她来说,哪怕被男孩子碰一下手掌,都是难过一天的。</p>

看到妹妹被她被七八个野兽一样的男人狂攻。</p>

她没有当场崩溃,就已经算是很坚强了。</p>

可迷蒙不这么认为。</p>

她厌恶,甚至憎恨姐姐身上那种阳光的气质。</p>

凭什么她要怜悯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