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长青才慢吞吞地去开门。</p>
约翰一进屋,闪过长青而微笑地朝我打招呼:“荣先生,刚起床吗?”</p>
“不是。我刚从外面跑步回来。现在想去洗个澡。”</p>
约翰好奇道:“啊哈。原来荣先生也有晨跑的习惯呀!”</p>
我笑而不语,眼睛咪着看着他良久。</p>
长青听了我与约翰的对话,喃喃自语道:“少爷到底受了什么刺激呢?以前在荣家,就没有见他怎么锻炼过。”</p>
正如长青所认为,就算我周家熏也是偶尔运动一下。而且也差不多一年没干过苦力活儿了。可能筋骨都不比以前那样刚健了。我现在占据的这具肉身更不用说了,完全是个软骨头,还好我的意志依然存在!</p>
“让你笑话了!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做跑步运动,为的是活动活动下筋骨。”</p>
“喔!很好!年轻人就该多运动。”约翰竖起大拇指赞道,想了想又问道:“有机会,我带你去登山,怎样?”</p>
“可以啊!”我爽快地说道。</p>
长青却打岔道:“少爷,你还是别随便答应哦!”</p>
“少啰嗦!”我哄道,指了指桌上的早餐,“吃你的早餐去。”</p>
长青哑然,一股脑的无奈。</p>
我不知道以前的荣承礼是怎么待人态度。但才来旧金山两天,我一反之前的态度,长青难免愕然。并不是我以主欺仆,我只想释放荣承礼与长青之间的禁锢,虽然我与长青存在年代的代沟,但我不能再让他成为我留在这个时代的绊脚石。</p>
约翰看看手表,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今天开车来。”</p>
“等等,我洗个澡,换套衣服。很快很快。”我说罢,匆匆进了浴室,但我旋即又走出浴室,改用一种关心的语气对长青说道:“喂,长青。昨晚睡得还好吧?”</p>
长青愣了下,苦笑道:“干活累还不算苦,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才苦了我啦!”</p>
我不禁笑道:“过几天就不会啦!”</p>
“对,你们刚到旧金山,还没完全适应这里的时差,过几天应该就行啦!”约翰接话道。</p>
我洗刷完毕,我让长青留守出租屋,或无聊的话便自己到街上逛逛。我则坐上约翰的车去学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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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再怎么不情愿,由于我的态度强硬了,他也就默认了。</p>
约翰的敞篷福特轿车就停在街口。</p>
轿车开到一座山山脚下,便停了车,我跟着约翰沿着天梯爬上了山顶,一所建筑雄伟的大学跃然在眼前。</p>
“我现在带你去见你的导师史密夫先生,请跟我来!”约翰说着在前面带路走进大学校门。</p>
当我们走到教室走廊时,刚好瞧见有一个老头子站在教室门口仰望晴空。</p>
约翰远远便朝那老头子打招呼:“Hello,Dr.Smith!”</p>
老头子闻声转过面来,笑盈盈地回应道:“Hello,John!”</p>
约翰走近,指着老头子向我介绍道:“荣先生,这位便是你的导师史密夫先生。”</p>
出于尊重,我深深鞠个躬。这位导师六十岁的样子,蓬乱的金丝卷发,两腮胡须抹过下巴,但一身笔挺整洁的西装。看到他的穿扮,我都不好意思穿西装了,所以我比较喜欢休闲服。</p>
“Dr.Smith,thisisMr.Rong.”约翰指着我,向史密夫介绍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