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椋鸟?”</p>
雷功蹙眉,疑惑道。</p>
“没错,就是牛椋鸟。”</p>
丁遥柔声说道:“还是在我去米国留学的时候,我曾跟随导师一起去到非洲大草原上实地考察,在哪儿,就有这样一种拥有两面性的鸟类。”</p>
“它们很受大型食草动物的欢迎,因为他们通过其扁平的喙,帮助这些食草动物整理毛发,挑出其中的跳蚤虱子、吸血苍蝇、或者皮上的蜱蛆,然后吃掉,这往往会让那些那些大型食草动物感到很舒服。</p>
然而,等到这些大型食草动物彻底放松警惕的时候,牛椋鸟便会开始计划着让自己更好的生存下去。</p>
哦,对,这里值得一提的是。</p>
牛椋鸟会吸血!</p>
生活在大草原上的食草动物,都会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伤口,而这些伤口处便是最多牛椋鸟汇聚的地方。</p>
这个时候本来扁平用作梳理的喙成为了锋利的割刀,它们会把伤口慢慢扩大,直接吸食血液,而且这些伤口一般都不容易结痂,这样一来,牛椋鸟好几天都会有新鲜血液吃,此外这些伤口还会滋生更多吸血虱子和寄生虫,这种做法让牛椋鸟解决了后面几天,甚至几个月的食物来源。</p>
此举对牛椋鸟虽然有益,但是对于那些食草动物来说,却是致命的!”</p>
听丁遥说完,雷功也一下子反应过来,眯眼道:“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当一回牛椋鸟?”</p>
“没错。”</p>
丁遥轻笑,道:“对金爷,您非但不能赶走他,还要给他加薪送小弟,那些小弟自然不能是单纯的小弟了,他们目的是去吸金爷的‘血’,也就是将金爷手底下的那些商人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p>
等将那些商人全部掌握以后,他金爷还不是您想怎样就怎样?”</p>
“精彩!”</p>
“**!”</p>
雷功站起身来,鼓掌道:“好一个牛椋鸟,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养一只来玩玩!”</p>
“您一定会有机会的。”</p>
丁遥轻笑道。</p>
……</p>
新兰街。</p>
平治车内。</p>
山鸡愁眉苦脸的说道:“草,堂主要管的事情怎么那么多,天天算算算的,烦死了!”</p>
“死仔,你还以为让你坐办公室就是真的让你天天吹凉气啊?”</p>
黑仔略带一丝嘲讽道:“湾湾的混混更多的用脑子,可不和港都一样,成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的!”</p>
“黑仔说的不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