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有什么责任事故?</p>
很简单,公安的本职工作就是破案,所以破不了案就叫做责任事故!</p>
“特别凶案”就是指“悬案”了。</p>
按照卷宗记载,西安市刑侦支队的“特别凶案”科,记录了解放后一直到现在,很多各种各样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从案件性质到线索,都相对独立。</p>
“不过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凶案科又有了创新的发现。”冯非凡说。</p>
“什么高科技的创新啊?”</p>
“大数据!”按照冯非凡的说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案件如果要做并案分析的话,一定要有共同点,但这种“共同点”的逻辑看似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很艰难。</p>
“你想啊,城东死了一个人,城北死了一个人,城西也死了一个人,其实他们的共同点是很多的,比方说,三个死者都是男人,三个死者左手的胳膊上都有三个以上的痣,三个死者的眼角都有鱼尾纹,三个死者都在西安的餐饮小店吃过早饭……</p>
这些东西在以往的刑侦作业中,都是要被抛弃的元素,是不会拿来做并案线索的。”</p>
也就是说,过去一直以来,公安刑侦并案,寻找“相同点”很大程度上是“手工操作”,根据犯罪研究理论和破案实践经验,去人为地分析哪些是可以用来并案的“共同点”,哪些是需要被抛弃的“伪共同点”。</p>
“这个我理解,那么你所谓的大数据创新是指什么?”徐紫翎问。</p>
“大数据依赖的是计算机算法,机器不会管你什么实践经验和某某专家的理论,它只会不知疲倦,非常细心的把所有真真假假的‘共同点’都筛出来,然后再给你去选。</p>
毕竟依靠刑侦人员‘灵机一动’、‘醍醐灌顶’地发现共同点,实在是太偶然,大数据是没有主观倾向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