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二十四章肖凯丽案实情律师函与律师声明

“我现在就想知道,这种骂人的事情能不能告?”</p>

肖凯丽看着罗槟,显然她在麦飞那里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p>

“当然可以,你完全可以提起诉讼。之前有过类似的案件,那起案件中原告胜诉了。所以你当然可以提起,而且胜诉的可能比较大。”</p>

罗槟点点头。在原著中,自己说了什么《影射型侵犯言论的主体指向性判断规则》,那个规则根本不是什么法律,只是一个学者的文章。</p>

就算能给法官提供一定参考,但效力完全不大,还不如引用之前成功的判例。这样胜诉的可能性反而大点。</p>

“行,那我就放心了,我回去之后会收集一定的证据,罗律师,我就全靠你了。”</p>

肖凯丽起身和罗槟握手。</p>

“那是自然。”</p>

罗槟看着肖凯丽消失在走廊里。寻摸着自己是不是再多招几个助理,毕竟这两天的案子有点多。</p>

还都是那种无法和解,需要上庭的案子,而上庭的手续比较繁琐,还会浪费自己大量的时间。</p>

罗槟刚把肖凯丽送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罗槟拿起手机,是廖佳敏打来的。</p>

“希望这个案子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p>

廖佳敏在电话里说着,显然,肖凯丽来找罗槟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廖佳敏的耳朵里了。</p>

“当然不会,案子是案子,友谊是友谊,分清楚这两者是律师的基本素养。”</p>

罗槟点点头。</p>

“你是原告律师,我是被告律师,我们能和解就和解,毕竟这起案件很容易两败俱伤。”</p>

廖佳敏说着。</p>

“我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我现在没有什么可以和解的切入点,这些切入点可能还需要你们来提供。”</p>

罗槟说着,这起案件中,肖凯丽的态度至关重要,还有被告常胜和王慧珠的态度。严格来说,只有王慧珠是被告,而常胜则是和判决结果有关的人士。</p>